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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自查通知

学校实验设备处网上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现已正式启用,请各位老师及时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仪器设备管理系统”核查自己领用的设备账目,如发现已移交或已报销但仪器设备处仍未处理等情况,请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 已办理过报销手续,但仪器设备处未下账的情况。请将此类仪器设备明细打印成纸质文档及手续留存件交到学院办公室杨建琼处,由学院统一到设备处进行核实处理。2、 仪器设备已移交给他人使用。请将此类仪器设备明细打印成纸质文档并注明现使用人,交学院办公室杨建琼处,学院向现有使用人核实后办理正规的移交手续。请各位老师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有问题的仪器设备纸质文档交学院办公室。